人生就是一出戏,社会是一个大舞台,社会成员作为表演者都渴望自己能够在观众面前塑造能被人接受的形象,所以每一个人都在社会生活的舞台上竭力表演。
——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
本书的前些内容,彼得·伯格向我们揭示了社会对成员的行为(思想)约束、身份塑造所使用的种种强大手段,有些让人产生窒息感,而这个章节,作者则试图为人们“重建”希望。
开篇通过的“自由”的讨论,对某些实证主义者有意无意显露的决定论倾向进行了否定,指出“自由”是不可知的,至少从社会学的角度,是无法用其特定科学方法来验证何为自由的。因为,“除非借助主观内在的确定性,否则,无论在自己还是他人身上,你没有任何办法去感知自由”,即要在“自由”之外,来讨论社会学框架和内容,这实则也是为人性保存了一块“自留地”。
通过“自由”的讨论打破我们对社会的强大印象,实际上人也在对社会进行界定,人和社会合谋将自身“禁锢”起来:得到社会承认,获得自我形象和身份,并承认社会的这种存在方式,让人和社会结构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状态。当然,在消极的情况下,人们也可以通过中断和社会的合作来打破这种平衡。但在大多情况下,合作比反抗更能让人们受益。
“正如不存在绝对的社会权力一样,绝对的无能为力也是不存在的”。社会有它的控制手段,而人同样有反制办法,对官方所界定的社会结构造成威胁:变革、超然和巧妙利用(manipulation)。变革是指人的行动与社会的旧有定义对他的期待产生对立——拒绝承认或者重新定义,这有点像流行语里的“杠精”(这里非贬义),不按常理出牌,一出手就瓦解了圈主苦心营造的的“场域”。这类的行为,如果是个体的“偏离”,很容易被定义为犯罪而被社会制裁;而大批人集体的“偏离”,那就成革命了。保留人类语言文字,脱离现有社会体系,另立门户的就是“超然”。这个比较好理解,一般兵荒马乱的久了,会形成一些避世情怀,像老子的大道观、陶渊明的桃花源等。而像滥用职权,贪污腐败之类,当属“巧妙利用”了,利用社会赋予的身份与便利,干一些与此角色身份不符的事情。以上三种抵制方法,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脆弱,也方便我们理解为何历史上社会、政权会如此频繁的更替——人们从意识上对社会抵触和背叛,最终引发了社会革命。
接下来,伯格列举介绍了角色距离、游离等社会学名词,从个体的角度再次强化解释了这种人和社会的合作共谋又互相欺骗的矛盾关系。最后,他才引出社会如舞台,人如舞台上的“提线木偶”这一论述,有了前文的基础,这个论述变得浅显易懂。在这里,需要澄清的是,社会舞台里的“木偶”是有意识的,有时会故意迎合创造者的需要,假装自己很“入戏”;有时会“口不由心”,表里不一。当人们说,“我别无选择”时,就是一种自我欺骗,企图逃避自由。但是,正如萨特所言,我们“注定是自由的”,而社会既可能是逃避自由的借口,也可能是获得自由的机缘。
补记:伯格在本章的观点建立在“人是自由的”这个假设之上,这为社会学与哲学的对话建立了可能;同时也避免陷入实证主义“决定论”的窠臼,为社会学开辟更多元的前景。正是基于同样的假设,才使得人抵制社会的禁锢成为可能。